关于票据关联系统上线的通知
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机动车进口企业: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第七条关于发票信息与车辆电子信息关联匹配的要求,我中心将于2021年4月29日上线票据关联系统及相关功能,4月29日19点至4月30日上午6点期间将暂停合格证系统相关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的主要功能
本次上线的功能主要包括:票据关联企业信息初始化、账号管理、车辆票据关联、进口车辆电子信息单管理、使用帮助。
二、系统入口及使用账号
系统入口网址为https://hgz.miit.gov.cn。
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可使用合格证上传账号或专门的票据关联管理员账号登录票据关联系统完成票据关联操作。票据关联管理员账号授权方法可参考常见问题列表。
机动车进口企业,可使用现有账号登录系统,在电子信息单模块按系统要求字段上传车辆电子信息单。
使用客户端的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可升级客户端后上传车辆电子信息单。
三、注意事项
按照《关于落实<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中关于企业信息初始化工作的通知》(装备中心〔2021〕108号),各企业应完成企业信息初始化工作。未完成初始化或纳税识别号填写错误,将影响车辆电子信息上传及后续票据关联操作,请各企业及时完成企业信息初始化工作并确保本企业纳税识别号完整准确。
四、使用帮助
对于票据关联系统相关问题,可通过 “使用帮助”菜单查阅《操作手册》及《票据关联常见问题》,或在线填写《调查问卷》获取帮助。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