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尊龙最新版

-->
欢迎来到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5
来源:商务部
浏览量: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秩序,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2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及流程

(一)为优化企业申报流程,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自本年度起,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

(二)企业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可线上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

(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地方管理端(https://emanage.licence.org.cn,账号与初始密码另行提供),对本地企业申报材料初核并上报至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中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统计及导出本地区企业申报情况,并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企业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上报至商务部。

(四)企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手册。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和指导本地区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我部将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于10月11日前完成汽车和摩托车企业出口许可申报材料初核并线上提交至商务部,纸质材料报送至我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邮递单请注明“汽车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汽车、摩托车)

收件人及电话:尹启明 010-65197861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报至商务部的纸质材料包括:

1.本地区汽车和摩托车企业申报出口许可总体情况;

2.企业申请汇总表(由“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导出,模版见附件);

3.边境地区有关省、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如推荐边贸企业,需提供企业有关材料(暂不通过线上系统申报),以及上年度所推荐边贸企业的出口经营情况。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商务部外贸司郑赪 010-65197368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商务部许可证局李明 010-84095747

 

附件:符合申领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汇总表.doc

 

商务部办公厅

2021年9月10日


入会须知
中国摩托车商会是由摩托车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贸易、科研、销售、服务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欢迎摩托车产业链相关企业加入商会,共同推进产业的发展。
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摩托车骑士、企业生产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朋友,将摩托车旅游、摩托车出行、生活中与摩托车相关的照片,提供给商会,所遇到拍摄的照片,通过商会邮箱分享给中国摩托车商会,商会承诺照片将用于摩托车的公益事业的宣传,宣传摩托车安全驾驶、传递摩托车的社会价值,为广大摩友争取公平、公正的骑行环境。
意见反馈
您的姓名:
凯时kb88手机客户端的联系方式:
您的意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