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65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五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
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共计561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440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15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6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1790个,其中汽车产品1533个、摩托车产品231个、三轮汽车产品26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52户企业的361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14户企业282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20户企业47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8户企业32个型号。
本批申请产品变更扩展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共计778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663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13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产品共计5814个,其中汽车产品5585个、摩托车产品222个、三轮汽车产品7个。本批有37户汽车生产企业的49个汽车产品申请整改。
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3日
传真:010-66013726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