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通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除外。对此,商会十分关注,起草并递交了《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函》,代表行业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函》首先对天津市公安局此次征求意见的举措表示赞赏和支持,但对此次进一步扩大限制摩托车通行的管理办法提出了反对意见,指出其未能体现国家的宪法和法制精神,不符合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这种在城市交通管理的工作中直接采取“一刀切”、“一禁了之”的做法,正是李克强总理批判的懒政、不作为的具体表现。限制摩托车通行会降低群众交通的便利性,增加出行成本,从而激化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创建和谐社会。
此外,商会表示,愿与天津市公安局合作立项,参与交通治理的各项调研活动。共同宣传,开展警民共建活动。组织经销商和俱乐部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摩托车驾驶者自身的规范及安全意识。商会愿意发挥自身优势,承担起更多的行业责任,积极配合天津市公安局,为推进天津市交通出行这一民生问题的改善尽微薄之力。